服务员將两瓶酒端了上来。一同端上来的还有一只白酒盅和一只盛黄酒的碗。
凌仙儿瞪著杏眼愤愤喊道:“这不公平,凭什么你用那么迷你的杯子,我却要用碗啊?”
叶飞忍不住哈哈大笑:“果然是小孩子,黄酒就是用碗喝的,这是標准的白酒酒杯。”
“那不行,你一个大男人欺负女孩子,你必须用同样大小的碗,不然我不喝。”
叶飞不由得怔了一秒,感觉自己怎么好像被套路了。
“好吧,好吧,少喝点,悠著点,我们就喝一碗,喝完就不喝了。”
说著,叶飞叫来服务员把酒盅换成同样的碗。
凌仙儿眉开眼笑地盯著两个碗,又瞄了一眼叶飞,然后清了清嗓子道:“花间一壶酒,独酌无相亲。喝酒嘛还是两个人最好,一个人或三个人,都少了点气氛。”
言语间她把两瓶酒打开,把碗倒满。她笑时双眼狭长如狐,一场眉目官司让叶飞一瞥之下,若有所思。这女孩有点意思。
“日日深杯酒满,朝朝小圃花开。更爱曲水流觴,或是独恋杜康醇香,这一碗表明你的態度!”
凌仙儿抿嘴一笑,把酒碗推到叶飞碗前碰了一下。
“使不得,使不得。”叶飞嚇了一跳,“慢慢来,这么大一碗哪有说干就乾的。”
话没说完,凌仙儿已喝下半碗。叶飞强行把凌仙儿的碗按下。凌仙儿面不改色,一脸无辜地看著叶飞——感觉似乎只是喝了半碗凉白开。
“女侠,我算是著了你的道了——原来你一直扮猪吃老虎。”叶飞无奈地打趣她。
儘管如此,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,叶飞只能喝下半碗52度的老白乾,半碗烧刀子入肚,叶飞的胃不太好受,虽然他自认为酒量不错,但毕竟也是血肉之躯,而这种喝法,不论在哪个时空里,都是第一次。
凌仙儿笑盈盈地看了叶飞半天,花朵般的小嘴噙满笑意,语气慢慢轻柔,“叶飞哥哥,我不欺负你了,咱们吃菜。”
叶飞有点哭笑不得,人在江湖走,哪能不掉坑。好在对手手下留情,后面两人也就慢慢吃菜,间或碰个杯,再没比拼的意思了。
不过酒喝多了,两人自然也就放鬆下来,话也跟著密了起来。
“叶飞哥哥,你说缘分算不算一个很玄妙的东西。”
“呵呵,缘分是个什么玩意,我不不相信缘分。”叶飞的舌头开始有些打结。
“我可信了,没有缘分,你从机场起飞的时候,我连你去哪儿都不知道。感觉这辈子再没希望见到你了。结果中国这么大,我们就不约而同的来到杭州,杭州那么大,我们又不约而同的来到阿里巴巴。这不是缘分是什么?”
叶飞竟无言以对。
“还有,亮马桥那,几万人吧,你愣是把我找到了,这不是缘分是什么?”凌仙儿轻声道。
“那是我牛,呃。”叶飞打了一个嗝。
“飞哥哥,你少喝一点,我喝多少,你不用陪我。”
看到叶飞的反应,凌仙儿有些不忍,毕竟黄酒和白酒的差距太大了,凌仙儿不是不懂事,原本也只是想使一下小性子。
“嗯,你也少喝一点,黄酒后劲大。”
其实对於久经沙场的叶飞来说,这点酒並不算什么,只是第一碗酒喝的快了一点,多少有点不適应。而凌仙儿呢,叶飞发现,她绝对是一个酒量好、酒风好、酒品好的三好女生。酒后的她没有平时的锋芒,开始沽沽冒著热腾腾的傻气。
两人酒逢知己千杯少,不过叶飞管控住了整体的进度,每一碗都只给凌仙儿倒一点点碗底。又喝了一会儿,凌仙儿开始有些不满地討酒喝,叶飞果断的没收了仙儿的酒。因为他知道一般来说主动討酒喝,基本就意味著酒意已酣,再这样喝下去很快会酩酊大醉。
虽然还没尽兴,但凌仙儿还是不情不愿地被叶飞拉出了餐馆。两人走在里西湖边的小道上,木头栈道都是缝隙,凌仙儿摇摇晃晃地抱怨著脚下的细高跟碍事,只得挽住叶飞的手臂,以便保持平衡。
叶飞忍不住揶逾著,“喝那么多酒,还能穿著高跟鞋走路,真女侠也!” 凌仙儿白了叶飞一眼,“都还没喝过癮,我那瓶黄酒还没喝完,你的老白乾都没喝到半瓶,浪费粮食是可耻的知道嘛?酒可是粮食的灵魂!”
“再喝,再喝就不好玩啦,到时候你醉倒在哪条马路上,被谁捡了都不知道。”
“你就不管我啦?”
“我?女侠,你酒量那么好,等你倒我不也差不多了?不过我一个大男人,肯定没人乐意捡我。烂醉如泥的我只能目送你一程。”
“我不管,喝酒不尽兴还不如不喝。我现在还不够晕,心情还不够好。”
马路对面的酒吧里永远人挤人,大家挤在一起磕药般地摇摆,拼命表示自己很high,其实个个心里寂寞得要死。因为寂寞这种事,不管你的肉身躲到哪里,它总是在的。
“小妹妹,我得教你一下在酒桌上保护自己的方法。”叶飞想到什么,停下来,认真地看著凌仙儿,“喝酒必须得慢慢喝,小口小口地喝,大脑隨时告诉自己得保持清醒。如果觉得已经有点上头了,特別是开始主动的想找酒喝了,那就是快醉了,必须马上停止。”
“这样喝酒还有什么意思,还不如乾脆不喝,喝酒不就是为了放鬆,开心么?”
“唉,那是你不知道江湖险恶,酒局上还是不要喝醉的好,特別你一个女孩子,对你图谋不轨的大有人在。”
“你,你为什么不对我图谋不轨。”凌仙儿低下头去,小声的嘟噥道,声音轻得只有她自己听的见。
“你说什么?”
“没,没说什么啊。”
叶飞到也没在意,两人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著,又向前走了一阵。黄酒的后劲总归还是很大的,凌仙儿感觉一阵晕眩,有点站不稳,於是鬆开叶飞的手臂想蹲下去。然而,鬆手的一瞬间,她再也无法保持平衡,一个趔趄。
“啊!”凌仙儿疼得大叫。终於还是被卡在木块缝隙里的高跟鞋崴了脚。
“没事吧?”叶飞赶紧扶住凌仙儿。
凌仙儿已经没法走路了,叶飞蹲下来看了一下,右脚有些红肿,但还好肿的不厉害。
“我没事,先歇会儿再走,得麻烦你送我回家啦。”
“你今天是没法走路了,不过还好不算严重,回家冰敷一下,休息几天就会好。来我背你吧。”
叶飞蹲下去把背对著凌仙儿。凌仙儿心里一阵温暖,老老实实的趴在叶飞背上。叶飞走的很稳,完全看不出喝酒的样子,凌仙儿乖乖地趴著,细瘦的胳肢和腿掛在身上,像是缠绕的藤蔓。
“飞哥哥,我以后都叫你飞哥哥,好不好?”凌仙儿忍不住贴著叶飞的耳朵,轻轻说道。
叶飞没有理会凌仙儿,快步走到车前,打开副驾的门,把凌仙儿放了进去。
循著顛三倒四的醉话,叶飞居然顺利把凌仙儿送到了家。
房子就在公司旁边,老式的七层单元,没有电梯。这种社区通常很静,住户多为老人,偶尔还看得到流浪的猫,瘦得脊樑一格一格突出来的那种。老人和猫,俱有如出一辙的萧瑟,渴望被亲近又极难被討好。
一开始凌仙儿是太急於找地方落脚,这里虽然老旧些,但交通极为便利。住下来之后倒是有了真感情。因她恍惚间像是在这凡事呼啸奔涌的都市里,进入了一个迟缓静謐的异次元空间。
楼道里的灯光很暗,叶飞吃力的拧动把手进了房去。凌仙儿俯身倒到床上,瞬间她似乎就睡著了。沉寂光影里女孩儿的脸孔红通通,秀气的鼻樑旁投下一圈睫毛的阴影,蜜色脖颈露出一截锁骨。叶飞的手仍被凌仙儿压在身下,环著她的纤细腰肢。面对著近在咫尺的细弯睫毛和紧锁的双眉,如兰的香气不知不觉已將叶飞围绕。男人都是被荷尔蒙驱动的动物,叶飞不由自主的將一个吻印在了凌仙儿的额头。
偷偷瞄了一眼毫无反应的凌仙儿,叶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压下来自丹田的那一团烈火,退回玄关处找到她的拖鞋,墨绿色的缎面上绣著一剪红梅,暗沉浓郁的顏色直看得人倒吸一口凉气。这么小个女孩子,倒像是活回六十年代去了。空气里一点点酒气洇开来,一时间简直妖气横生。
那又怎么样呢?虽然是烈焰腰身的魅惑,总归不能隨心所欲。
其实凌仙儿听到了门锁轻轻碰撞的金属响声,他走了。然而她也没理由再开腔,只是把头往枕头里埋得更深了些。脸上眼泪的凉意,很快就被枕头的锦缎不动声色地收走了。
好景良天,空有相怜意,未有相怜计。
叶飞,这个冰冷的男人。
而冰,有人说它冷得像海底的石头,也有人说它烫得像火。我总得摸一摸才知道。——想到这里,凌仙儿蜷缩起仍有痛意的脚,转了个身,很快就真的睡著了。